新规实施:危险化学品单位必须配备AED
发布时间:2024-09-05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与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的国家标准GB30077-2023《危险化学品单位应急救援物资配备要求》,已于9月1日正式实施!

 

 

标准规定了危险化学品单位应急救援物资的配备原则、总体要求、作业场所、企业应急救援队伍物资的配备、管理和维护等要求,适用于各类危险化学品生产和贮存单位。其中一类和二类危化品单位要配备的应急救援物资里均包含自动体外除颤器(AED)

 

附录C

第一类危险化学品单位应急救援队伍抢险救援物资配备要求

表C.5 救生器材配备要求

 

附录D

第二类危险化学品单位应急救援队伍抢险救援物资配备要求

表D.1 应急救援物资配备种类和数量

 

如何划分一类、二类危险化学品单位?

危险化学品单位类别根据从业人数、营业收入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级别划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30077-2023 在附录A中规定了危险化学品单位类别的划分依据。具体划分请见下表。

 

危险化学品单位配置AED的重要性

化学类企业工厂通常存储和使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化学物质。这些物质一旦发生泄漏、火灾或爆炸,不仅会造成财产损失,还可能对现场人员的生命安全构成直接威胁。在这种高风险环境下,员工面临心脏骤停等紧急医疗状况的风险相对较高,因此配置自动体外除颤器(AED)可以为突发心脏事件提供及时有效的救治。

 

 

一旦发生化学事故,现场可能会迅速变得混乱,救援人员进入现场可能存在延迟。发生事故的紧急性要求危险化学品单位必须具备快速反应的能力,AED的快速部署和使用可以缩短从心脏骤停到开始除颤的时间,提高生存率。此外,AED操作简便,非专业人员经过简单培训也能使用,这在紧急情况下尤为重要。

 

 

化学类企业工厂配置自动体外除颤器(AED)对于保障员工生命安全至关重要。企业有义务为员工提供一个安全的工作环境,并在发生意外时提供必要的医疗救助。因此,配备AED并普及急救知识,不仅能为员工提供即时的医疗援助,还能显著提高企业应对紧急情况的能力,减少因事故导致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是企业对员工生命安全负责的体现,也是提升企业整体应急管理水平的重要措施。

 

生命的守护者——AED
Smart  AED
  • 实时CPR反馈,无需额外传感器

  • 低能量高效率,同步心率分析与充电

  • 预连接电极片,智能调节能量

 

Easy AED
  • 多脉冲双相波,低能量高效率

  • 轻量级设计,小巧便携易移动

  • 具备运动检测与起搏脉冲抑制

 

AED使用步骤

①打开电源,打开电源之后,AED会开始语音提示。

②贴上电极片,去除患者衣物,使胸部裸露。将电极片按贴片上的图示位置粘贴好,并将电极片与AED相连。

③放电除颤,AED会自动分析患者心律并提示按键放电除颤,按下除颤键即可,随后按语音提示继续心肺复苏。

 

随着《危险化学品单位应急救援物资配备要求》(GB30077—2023)的正式实施,我们呼吁所有危险化学品单位积极行动起来,响应国家政策,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救援。

各单位应根据规定合理配置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包括但不限于自动体外除颤器(AED)等关键设备,以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同时,加强员工的应急救援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是确保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让我们共同努力,为创建一个更加安全的工作环境而不懈努力。